网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古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非常重视。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交管大队一中队安排警力进行了核实,因您提供的佐证相片只能反映出车辆号牌,不能直观反映出道路实际情况,同时也调取了胜利桥至金兰大道路段,未发现该车辆停放。违停乱象的治理,公安交管部门是常态化在开展治理,采取路面巡逻与智能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相结合方式开展治理,如发现违停车辆,您可采集能反映车辆停放的道路、车辆实际情况等或者是拨打交管举报电话,经核实符合要求的,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交通违法举报电话:0830-7225043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古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