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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用户e2265
时间:2026-07-02
打电话叫他挪他都不骡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回复时间:2026-07-08 15:09:01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部门非常重视,立即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依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的规定。交管部门收到网友对川EHT293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后,已通知该车驾驶人,要求其限期到交管部门配合调查,如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