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车辆长期违法停靠占用盲道

网友:doze

时间:2026-03-04

问题类型
基础设施 乱停乱放 环境卫生 窗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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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连江路一段(靠近广本)的人行道旁,一辆本田牌轿车长期、肆意霸占人行道停放!该车直接吞掉行人走路的地方以及盲道线,逼得行人只能往机动车道上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该车未悬挂挪车电话,且多次12123挪车未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及相关交通管理规定,属于违法停车行为。请交警部门对该车违停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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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6-03-04 14:58:15 doze 已提交
  • 2 2026-03-05 14:58:27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26-03-12 11:22:59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回复时间:2026-03-12 11:22:59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直属一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依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的规定。直属一大队收到市民对川EN72K7号车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后,已通知该车车主、当时的驾驶人到交管部门接受调查,待查证属实后,将依法作出处理。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