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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用户25165
时间:2026-02-14
这个车停在阳光商城这个斑马线上人根本不好走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回复时间:2026-02-27 10:06:48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直属四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依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的规定。直属四大队收到网友对川EKR505号车违法行为的举报线索后,已查证属实,并依法对驾驶人作出了处罚。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