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管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直属四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依据公安部令第157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的规定。直属四大队收到问政网友对该路段车辆的违法行为举报线索后,已通知照片中违停车辆车主、当时的驾驶人到交管部门接受调查,待查证属实后,将依法作出处理。
建议网民朋友发现车辆违规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时可通过微信关注“平安泸州”小程序,按照提示反映车辆违停情况,或拨打交管支队直属三大队电话0830-4292880反映,大队会及时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处理。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