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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386594872
时间:2025-04-24
2025年4月24日晚上20:18分本人在泸州市江阳区泰安镇泰安派出所对面十字路口向左转弯时对面车辆将车辆停在左侧道路等红绿灯,(据我所知这条道路是双行道)并且本人停车后对方车辆驾驶员无视我的车辆不动。这样的驾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还是夜间行驶。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回复时间:2025-04-29 15:42:46
经核查,大队已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通知涉事驾驶人前往交警二大队配合调查。目前,当事人已于4月28日上午接受处理,具体措施如下:
交通安全教育: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强化其文明驾驶意识。
2. 违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