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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用户90877
时间:2025-02-07
我是一名在伍军人家属,家住泸州,户籍地在护国镇沈咀村。我于2025年2月7日上午来护国政府办理驻队部队干部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审批表盖章事宜。本人投诉政府一楼军人退伍办公室的隔壁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太差。事由如下: 一、我的审批表上明确写明户籍地盖章,且在这之前去村上和部队盖了章表明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还斩钉截铁说他们这里盖不到,必须让我去常驻地盖章。二、我拿着年审已通过的失业证来证明。他们不认可这个失业证,说不是在护国镇办理的。我解释,由于当时我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街道工作,故在安宁社区办理的失业证,安宁社区也通过了年审,上面清楚记载失业时间。我想请问政府,是否知道这个失业证是全四川通用的?是不是今年年审通过就说明是持续有效的?为什么不能证明?因为没有在护国办理就不能证明?请给我一个原因。
三、我说我也可以出示我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未缴费证明,证明我并未上班。他们也不认可。
现在网络如此发达,什么都查得到,证明没有工作就这么困难吗。如果我就业,我的失业证已经自动注销了。我想请问政府,作为一个办理专门业务的部门,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吗。
在现场,反复说明本部门无法识别我的工作状态,让我去常驻地开。足足在部门耗费一个小时,期间还多次跟上级部门咨询,但都没出一个结果。这就是为群众办事吗,这就是中国提倡的为军服务,做好双拥做工作吗?本来一个很简单的事,搞得复杂化,我可以理解为为难群众。望改进,望提高部门业务办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