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阳光小区安置房修建时长有15年了,2015年小区物业被业主要求撤退后,小区无人管理,生活垃圾无人清理,街道办事处才兜底支出打扫卫生费用,至今已有8年有余,现政府无力承担,截止2024年8月22日起不再支持阳光小区卫生费用,环卫公司已将环卫工人撤退,后面卫生费用将由全小区业主共同承担。
小区现已成立新业主委员会,小区事务由业主委员会代理,现小区垃圾卫生清理工作已于9月1日起恢复正常,费用从小区公共收益里面支出,后期若经费不足将由业主委员会牵头收取卫生费。11月1日起,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已经牵头收取卫生费,收取率仅为20%,不够支付小区卫生清理支出,又因前移交下来的小区公共收益已经用于卫生清理开支完,因此小区卫生维护无法正常运行,导致现在垃圾无法正常清运。小区费用开支需要业主共同承担,美好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希望大家积极宣传、积极响应,支持业主委员会工作,维护小区环境卫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致电东升街道柿子村:1818186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