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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网友99824710
时间:2024-04-17
金诺御景山居43号楼三单元一楼私自将公共绿地开僻为种菜场地,且在公共绿地违规铺路。
回复单位:红星街道
回复时间:2024-05-06 09:32:29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来源文明泸州随手拍平台】金诺御景山居43号楼三单元一楼私自占用公共绿地》,我街道高度重视,经我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如下:
春晖社区工作人员于4月23日到现场进行核查,此前由于该处绿地建渣、杂草较多,容易滋生蚊虫,所以43栋3单元1楼住户将杂草清除,种了浅苛植物,经劝阻该户居民表示会自行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可致电春晖社区0830-6358910咨询。谢谢网友对我街工作的监督、指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