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交警部门开展“七大”专项治理 重点针对这些行为

时间: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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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11月17日起,交警部门全面启动文明城市交通、重点场所交通、动态交通、静态交通、交安设施、两轮车通行秩序、交通安全隐患“七大”专项治理工作。其中,11月17日至12月1日,交警部门重点针对车辆违停、文明城市治理、两轮车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第一波次行动。

针对车辆违停行为,交警部门分别以春景中路、丹霞路、酒谷大道、蓝安路、龙马大道、紫阳路、云溪东路等城市主次干道,万象汇、万达广场、天远广场、科洋凤凰城等城市主要商圈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路、拥军路、科维街、通江街等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行动,查处违停乱象,规范停车秩序。

针对文明城市治理,交警部门以龙透关路和谐苑小区门口、星光路与康宁路路口、慈善路与肖巷子路口、慈善路与忠孝路路口、怡景路与春景下路路口、蓝田五星街路口、龙马大道花卉市场门口、纳溪区招呼站路口等为重点区域,主要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接拨手持电话及行经人行横道不主动减速行驶、遇有行人不停车礼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环境。

针对两轮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主要以长江大桥,沱江一、二、三桥,云溪大桥,人民大桥等为重点区域,对两轮车未正确佩戴头盔、无牌无证、加装伞棚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

下一步,泸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七大”专项治理,并将根据道路基本条件、通行状况、驾驶习惯等设置规范、齐全、匹配、耐用的交通安全设施,配备监控抓拍设备以消除行车随意性。同时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排查整改,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