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警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秩序科进行回复。现回复如下:
根据二环路通行管理规定,二环路主道禁止行人、非机动车(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警用摩托车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电动车、摩托车和三轮车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管部门的重点管理和整治对象,相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系列针对该类车辆的专项整治行动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网友反映二环路上非机动车、三轮车不规范行驶的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规范非机动车、三轮车等车辆行车秩序,对不按规定行驶的车辆予以严格查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