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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6 07:05:37来源:泸州日报
近日,古蔺县法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柔性调解方式妥善处置一起涉未成年人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着力化解当事人心结,既守护了患病幼儿的健康成长,也修复了僵持对立的亲子与家庭关系,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了解,当事人梁某与朱某系夫妻,二人因长期感情不和产生矛盾。一次争吵过后,妻子朱某带着年仅8个月、身患疾病的女儿返回娘家生活。梁某十分担忧孩子的身体状况与就医条件,多次尝试接回女儿,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先后介入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就孩子照料、监护及探视等事项达成一致。
为保障自身及孩子相关权益,梁某向古蔺县法院提交申请,请求作出人格权侵害禁令,制止对方藏匿子女、阻碍父女正常联系、擅自转移孩子住所等行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主体若有证据证明自身人格权正遭受侵害,且不及时制止将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走审理、裁定流程,而是将未成年人权益放在首位,第一时间驱车前往孩子居住的娘家实地走访,详细了解幼儿病情、日常起居以及就医保障等实际情况。经现场核查,法官判断这起看似人格权侵权的纠纷,根源在于夫妻双方积怨较深,核心争议围绕患病孩子的照料、治疗与监护问题展开。
面对情绪对立的夫妻二人,法官摒弃机械办案模式,以孩子的健康安全为切入点开展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法官明确告知双方,夫妻之间的矛盾不能成为阻断亲子相处的理由,任何一方刻意隔绝父母与子女联系、藏匿孩子的行为,不仅不利于患病儿童休养康复,还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官情理相融的耐心劝说下,两名当事人情绪逐渐平复,愿意坐下来沟通协商。
经过充分交流,双方就患病女儿的日常照料、后续治疗、亲子探视等具体事宜达成统一意见。随后,梁某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人格权侵害禁令,这起涉未成年人家庭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办案法官表示,一纸裁判能够快速定分止争,但温情调解才能从根源化解矛盾,为未成年人营造安稳的成长环境。此次案件的处理,是古蔺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司法、强化未成年人全方位保护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古蔺县法院将持续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不断优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方式,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
记者 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