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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2 07:12:25来源:泸州日报
近日,古蔺县司法局大村司法所联合辖区派出所、堰塘村和大山村村“两委”,成功调处一起农户与农业公司的养殖合同纠纷,妥善解决双方矛盾,既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又保障了农户合法财产权益。
此前,当地农户与农业企业签订联合养殖合同,约定由企业提供养殖饲料,农户负责生猪养殖,企业后续按协议回收仔猪。受企业内部资金问题影响,饲料供应被迫中断,农户场内310头生猪面临断粮危机,若问题拖延,农户将承受巨大经济损失,双方就此产生合同纠纷。
纠纷发生后,大村司法所第一时间启动联动调解机制,联合派出所民警、堰塘村和大山村村“两委”干部赶赴现场,全面核查事实、倾听双方诉求、安抚当事人情绪,快速搭建协商平台。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释法明理,讲明诉讼成本与风险,引导双方理性协商;民警积极开展劝导,堰塘村和大山村村“两委”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协助沟通,形成调解合力。在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困难与农户切身利益的基础上,调解组制定务实可行方案,既为企业减负纾困,又守住群众养殖安全底线。最终,经耐心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自愿终止联合养殖合同,企业继续提供过渡期饲料保障养殖不断档,并按约定结清相关款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成功化解,是古蔺县基层多元解纷机制高效运行的生动实践,真正做到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切实守护群众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郭语娇 记者 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