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 四地法院跨域共绘碧水新卷

发布时间:2026-03-02 15:26:54来源:泸州新闻网

2月27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之际,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携手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联合四地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职能部门,在长江边开展“十年禁渔看长江 法治护航谱新篇”系列活动。人大代表受邀参加,共同见证川渝黔毗邻地区跨域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

活动开始前,合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剑发表讲话,他表示长江保护从来不是一地一域之事,需要各地握指成拳、同向发力,希望能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强化跨域协作。

增殖放流

活动现场,4万余尾胭脂鱼、中华倒刺鲃鱼苗被放流长江。此次增殖放流的鱼苗购置款项来源于环境资源审判中违法当事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通过“破坏者赎买、放流者修复”的模式,让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

联合巡河

随后,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沿着长江岸线开展联合巡河行动,对重点水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四地法院还就跨域线索移送、修复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了现场交流,共同探讨毗邻地区协同护水的务实举措。

人工鱼巢搭建开工仪式

巡河后,四地法院与职能部门代表共同参与了人工鱼巢搭建开工仪式。每年2月至6月是长江鱼类的繁殖期,此次人工鱼巢的搭建,正是为了赶上今年的首波繁殖高峰。

这些采用竹竿等天然材料搭建的“水下产床”,将为长江鱼类繁殖期提供优质的孵化场所,提高鱼卵成活率。

后续,四地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托跨域司法协作机制,对人工鱼巢的维护及效果进行跟踪评估,确保生态修复举措落到实处。

江边普法

闻着阵阵油菜花香,合江县法院普法小分队手提鱼苗桶,沿长江缓行。她们将鱼苗放生,并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以案释法,细说长江保护法条。

活动结束后,受邀人大代表对四地法院和行政部门打破区域界限共护一江碧水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特别是增殖放流和人工鱼巢的搭建,展现了司法在生态修复中的能动作为。

2026年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周年,也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落地的关键之年。合江县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化与毗邻地区的司法协作,不断完善“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生态修复”的联动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好一江碧水,绘就人水和谐的美丽长江新画卷。

康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