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验证码
发布时间:2025-12-11 16:08:02来源:泸州新闻网
近日,纳溪区法院通过“法院指导+人民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买菜口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侵权人当场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
年过七旬的黄大爷在菜市场买菜时,与菜贩雷某因菜价问题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之下,黄大爷脚踢雷某的电子秤,雷某随即失控将黄大爷推倒在地,导致大爷骶骨、耻骨骨折。因赔偿事宜协商无果,黄大爷诉至法院,要求雷某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黄大爷年事已高,身心受创,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为尽快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委托人民调解,并全程现场指导。法官指导调解员侵权构成要件,明确雷某推倒老人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详细拆解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范围及计算依据,还客观指出黄大爷在本次纠纷中亦存在过错,可依法减轻雷某部分责任,为调解工作筑牢法律基础。
经过多轮沟通调解,雷某逐渐认识到冲动行事的严重后果,对推倒老人的行为深感愧疚,主动提出愿意承担合理赔偿;黄大爷也体谅雷某经营不易,同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雷某当场足额支付黄大爷全部赔偿款,同时再次向黄大爷表达歉意,承诺今后遇事一定冷静处理;黄大爷及其家属亦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场因小事引发的纠纷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纳溪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法院指导+人民调解”方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的优势,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