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成“防护盾” 多部门联合开展反家暴宣传

发布时间:2025-12-02 06:50:49来源:泸州日报

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当天,纳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纳溪区人民法院、纳溪区公安分局、纳溪区司法局等多个部门,在纳溪区安富街道汇发广场共同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庭”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吸引100余名居民参与。

“不让我回家算家暴吗?”“没受伤就不算家暴吗?”“家庭暴力分性别吗?”“遇到暴力该找哪个部门?”活动现场,各部门联合设立的咨询台前人潮涌动,过往群众带着疑问驻足咨询。针对居民关心的“遭遇家暴后如何取证”“维权途径有哪些”等问题,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逐一耐心解答,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要点。

“家庭暴力不是丑事、家务事,而是违法的事。”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讲得通俗易懂:家暴不只肢体殴打,长期辱骂恐吓、控制财物、限制联系等行为都属于家暴范畴。工作人员还提醒居民摒弃“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学会识别家庭暴力风险,同时鼓励居民发现身边有家庭暴力线索要主动反映,法院、公安机关、司法局等,将以法律监督和法律惩戒机制为坚实支撑,为受害者保驾护航,切实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针对“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维权”,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给出实用指引:首先远离危险环境,及时报警并妥善保存报警记录、就诊病历、伤情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筑牢安全第一道防线;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靠近,骚扰自己及近亲属;若伤情较重,检察机关会监督案件依法办理,追究施暴者责任;若出现监护侵害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还会启动公益诉讼追责;遇到困难还能拨打妇女维权热线、检察服务中心热线,妇联、社区也能提供调解和情绪疏导帮助。

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有效解决需要多方协同、形成合力。此次多部门联合行动,不仅是国际反家暴日的一次集中宣传,更是纳溪区构建反家暴工作联动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它标志着在反家暴工作中,各部门正从以往的“单打独斗”转向“集团作战”,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处置,实现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为受害者构建了一张更加严密、高效的防护网。

接下来,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普法+救助”进社区、进家庭,让“检察蓝”不仅成为抵制家暴的“防护盾”,更成为照亮困境群众生活的“暖心灯”。

陈芮 记者 李荣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