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10-23 17:28:16来源:泸州新闻网

近日,合江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被执行人陶文轩因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被依法拘留15日,以法律威严倒逼义务履行。

据悉,案件当事人任丽(化名)已年过古稀,与已故丈夫陶华(化名)育有两子,大儿子陶文浩(化名)与小儿子陶文轩(化名)。自丈夫去世后,两个儿子就任丽的赡养问题产生分歧,无人妥善承担照料责任,孤立无援的任丽无奈之下,将两个儿子起诉至合江县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晚年生活保障。

合江县法院受理该案后,经依法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结合任丽的实际生活需求及两个儿子的赡养能力,作出如下判决:任丽随大儿子陶文浩共同生活;小儿子陶文轩自2025年2月起,每月向任丽支付赡养费400元;任丽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由陶文浩、陶文轩兄弟二人各承担50%。

本以为法院判决能为老人晚年生活吃下“定心丸”,但判决生效后,小儿子陶文轩却迟迟未按判决履行赡养义务。任丽多次与陶文轩协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得再次向合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该案后,高度重视涉老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第一时间依法向陶文轩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需履行的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多次通过电话联系陶文轩,督促其主动履行。然而,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提醒与法律告知,陶文轩始终态度消极,既不依法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状况,也拒不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为切实保障老人权益,执行干警持续跟进案件,多方摸排陶文轩行踪。2025年9月18日清晨,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陶文轩家中将其成功找到,并依法将其拘传至合江县法院。考虑到该案属于家庭赡养纠纷,若简单强制执行可能加剧家庭矛盾,执行干警秉持“法理兼顾情理”的原则,优先组织任丽与陶文轩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围绕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严重后果,对陶文轩进行反复释法明理,劝导其换位思考,主动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遗憾的是,陶文轩仍固执己见,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鉴于陶文轩具有履行能力却恶意规避、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合江县法院依法作出对陶文轩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当场将其送往拘留所执行。目前,15日拘留期限已届满,陶文轩的态度出现明显转变,合江县法院执行干警将抓住契机,进一步组织任丽与陶文轩进行调解,力争从根本上化解家庭矛盾,保障任丽安享晚年。

蔡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