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法院:跨越千里 追回12万元执行案款

发布时间:2025-10-21 06:53:36来源:泸州日报

异地执行受距离远、潜在风险多等因素影响,一直是执行中的难点。近日,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广东,跨越千里、历时五天,锁定被执行人,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12万元执行案款。此举让法律的威严得以在千里之外彰显,也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不会因地域距离而缺席。

据悉,龙某某因承包工程急需资金,分三次向张某某借款60万元,后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张某某起诉后,经纳溪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由龙某某分六期返还张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法律文书生效后,龙某某仍未履行,张某某随即向纳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纳溪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未果,且未查到其可供执行财产。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被执行人龙某某在广州和汕尾承包工程,有收入。

带着前期掌握的线索,执行干警一行赶到广东。但过程并不顺利,先是在汕尾工地“扑空”,后迅速调整策略,辗转广州工地摸排线索,最终锁定龙某某行踪。当执行干警再次返回汕尾工地时,龙某某正在指挥施工,听见声音后,其下意识转身,执行法官立即上前明确身份、表明来意、宣读裁定书……将龙某某带上车。

在摊开的一份份文书面前,龙某某被追问得哑口无言,眼看“卖惨”起不了作用,他只得将自己的财产现状如实告知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你的行为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我院现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听到这句话,龙某某再难以顾左右而言他,苦笑道:“我真没想到你们隔1000多公里都找来了,我算是服了。”随即,他向法官提出现场筹措钱款的请求,经联系其工地的合伙人,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2万元,并就余款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感激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这么远一程,你们竟然去了,还找到了人,非常感谢纳溪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纳溪区人民法院践行“干警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司法服务理念,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打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让每一纸判决,都拥有沉甸甸的回响,啃下一批难案骨头案,以更高效、更精准的执行举措,把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切实转化为“真金白银”。

谢雅琴 王宏 记者 李荣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