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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2 11:32:06来源:泸州日报
近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了第四次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时间进度及工作要求等,为全面摸清新时代泸州“三农”家底、反映农业农村发展新貌奠定基础。
据悉,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2025年底前,组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26年,组建乡级、村级农业普查机构;2027年上半年,完成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审核验收等工作;2027年下半年,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处理、评估发布等工作;2028年,完成资料汇编、结果运用等工作。
此次普查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和涉农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涉农街道办事处。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据介绍,与10年前的第三次农业普查相比,此次普查有以下变化:这次普查在摸清“三农”家底的基础上,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进行调查,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将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将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将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将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记者 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