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显威慑 被执行人忙还款

发布时间:2025-09-16 06:58:12来源:泸州日报

“法官,别拘留我,我愿意还款。”被执行人曾涛(化名)幡然悔悟,表示愿意履行案件义务。近日,合江县法院执行局通过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成功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曾涛与刘浩(化名)原为挚友。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之间,曾涛多次向刘浩借款,累计达1.9万元,在这期间曾涛归还刘浩3000元,但剩余欠款未按约定时间归还。于是,刘浩向合江县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曾涛应归还刘浩剩余欠款1.6万元及欠款期间产生的利息。判决生效后,曾涛仍拒不履行,刘浩遂向合江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找到曾涛时,曾涛声称他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并且他以“判决金额有误”等理由拒绝履行,执行干警耐心地向曾涛说明了判决书上的内容,审判时已经扣除了已还部分,如果没有判后新还款的证据,就必须依法履行生效判决。但除了口头异议外,曾涛并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

于是,执行干警告知了曾涛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后果。曾涛却表示:“拘留了,我就更还不上了!”

考虑到曾涛明显抗拒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曾涛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然而就在送拘途中,曾涛突然转变态度,表示愿意找朋友筹钱还款。本着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法院暂缓拘留,给予曾涛筹款机会。

随后,执行干警将曾涛和刘浩组织在一起核对还款的本金及利息,双方确认截止当日应还总金额16700余元。曾涛的朋友代曾涛履行了5000元,加上自筹部分,当日总共兑现5700元,同时当事人双方就剩余11000元达成了短期履行协议。

因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部分履行,合江县法院依法将司法拘留变更为司法罚款,并提前解除了曾涛的拘留措施。截至目前,该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法官告诫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绝非出路,主动履行才是正道。司法拘留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法院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也给予被执行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所有被执行人以案为戒,摒弃侥幸心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切莫等到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时才追悔莫及。

余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