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验证码
发布时间:2025-09-12 06:52:32来源:泸州日报
9月11日,笔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9月25日起,我市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并明确监管要求。该《通告》有效期5年。
《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用于非道路上的、装备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及货物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设施。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本次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围是:厦蓉高速公路(仰天窝枢纽至白鹤林枢纽)、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白鹤林枢纽至分水岭枢纽)、蓉遵高速公路(分水岭枢纽至仰天窝枢纽)围合的区域。在《通告》有效期内违反规定的,将由市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