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季节公路成了“晒谷场” 市民呼吁:管一管

发布时间:2025-09-09 10:12:09来源:川江都市报

“每年一到秋收这个时候,从城区到镇上的这条公路都会晒满稻谷,占了半幅道路,行车很容易打滑。”近日,江阳区分水岭镇的蔡女士打进川江都市报新闻热线3190929反映,她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变成了“晒谷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希望交通执法部门“管一管”。

公路变成“晒粮场”

近日,在分水岭镇观音阁村XE32泰二路上,有村民正在将收割回来的稻谷晾晒到公路上。原本宽敞的双向车道被占用近一半,过往车辆不得不减速避让,通行十分不便。

网约车师傅王昕说,他常常在城区和郊区之间来回跑,不论是乡村公路还是县乡省道,“占道晒粮”的现象都不少见。“碰到这种情况,开车的时候就得格外小心。”王昕说,行驶速度慢了,不小心压到地上的谷子,稍一制动车轮就会打滑,还容易和村民发生矛盾,尤其夜间更是危险。

不只是过路司机的安全,晒粮农民的安危同样让人心惊。在另一处路段上,记者也发现有“占道晒粮”的现象,原本10多米宽的道路被晾晒的谷子“挤”得只剩半幅宽,连错车都不行。路边,还有村民正忙活着铺玉米、高粱,并用木棍、石块把公路上晾晒的粮食圈起来,防止车辆碾压。

“占道晒粮”隐患多

“你好!这里是公路,不能用来晾晒粮食。你看这路上车来车往的,实在太危险了。”针对司机反映“占道晒粮”挤占公路的问题,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大了巡查力度,在劝导的同时,还督促村民对晾晒的稻谷进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防止“占道晒粮”现象“死灰复燃”,执法人员向在场村民发放宣传单,详细讲解公路管理相关法规,以及在公路上晒粮存在的风险。

执法人员提醒,种田不易,收获时更不能大意。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在道路上摊粮、晒粮。

新闻延伸

公路上晒粮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 曾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