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瓶改管/电”奖补政策出炉 12月31日前截止申报

发布时间:2025-08-28 06:22:22来源:泸州日报

8月27日,记者从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泸州市龙马潭区2025年度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政府奖补实施方案》于日前印发,通过政府奖补、企业优惠等途径,有序推动全区新增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两改”工作,切实消除不安全用气环境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隐患。

《方案》规定,龙马潭区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小经营店备案证),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个体经营户(含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餐饮场所)和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含幼儿园)、民政服务机构、企业单位、食堂及宾馆、酒店等各类服务场所以及理发店、茶楼等商业用户,在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改造且通过竣工验收的,可享受政府奖补政策,超过截止时间不再享受政府奖补政策。

具体奖补政策为:对申请“瓶改管”的用户,其户内燃气改造建设费用(包含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材料和安装费用),根据燃气安装合同及开具的税票金额,政府定额奖补4000元/户。对实施了一户一表报装容量在160KW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报装“零投资”,对表计及以前的(公供部分)改造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对表计后内部线路改造建设和更换电灶具等产生费用的,政府奖补资金按1500元/户予以定额奖补。

为顺利推进《方案》发布后续相关工作,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部署会,详细解读了“瓶改管”“瓶改电”奖补政策的核心要点以及奖补申请及兑现流程,确保与会人员清晰把握政策方向。下一步,该局将强化与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严格把控实施标准及工程质量,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瓶改管”“瓶改电”项目安全高效落地。

曾燕 记者 曾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