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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18 07:23:19来源:泸州日报
“参与审理工作让我对案件查办各环节的难点、堵点、易错点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对严格把控办案质量有很大帮助。”
“以前总觉得审理部门爱‘挑刺’‘钻牛角尖’,自己参与后才知道,每项审理意见都要经得起纪法检验,这是对工作负责。”
日前,在纳溪区纪委监委会议室,该区2025年第二季度“审理大家谈”活动举行,参加活动的除了专职审理干部,还有来自纪检监察室、综合室(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道)纪(工)委的干部,大家谈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收获,这是该区推行“全员审理”工作的一个生动场景。
为全方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持续提升案件质效,今年以来,纳溪区纪委监委打破传统审理模式,依托廉溪审理中心,建立“1+3+N”全员审理体系,对“乡案”“组案”进行审理,“1”即案件审理法规室专业力量,“3”为审查调查、派驻(出)机构、镇(街道)纪(工)委三类骨干,“N”则是含综合室(部)在内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
纳溪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审代训,以片区为单位组建7个审理小组,建立“主审人+协审人+跟学人”三级梯队,跨业务室联动、跨板块调剂、跨领域分配,打破室与室、组与组的界限,开展双循环审理,其中由区纪委监委机关或镇(街道)纪(工)委干部主审、审理室协审的方式对片区内“乡案”开展循环审理,纪检监察组协助区直机关纪工委对“组案”开展交叉循环审理,推动参审部门强化“质量共同体”意识。
为确保审理质量,每个审理小组确定一名审理室干部作为帮带老师,按照老师示范引导、交心谈心、手把手教,参审人员主动汇报、推动工作、定期总结的工作模式,对参审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切实提升参审参训质效。
“刚开始听说要参与案件审理,我心里直打鼓。现在我挖掘典型案件宣传点的思路更开阔了,纪法意识、逻辑思维也明显增强。”纳溪区委宣传部干部胡媛柯回忆首次参与审理时的情景:在审理室主任侯显群指导下,她通过参与某村干部收受好处费案件的审理,认真学习了相关纪法条款,系统掌握了办案程序、证据审核、定性量纪等专业技能。
纳溪区纪委监委还建立“跟案学习+交叉互审+案例研讨+质量评查+实战考核”五步培养机制。未参与过案件审理的干部,作为跟学人,参加所在审理小组1至2个案件审理讨论等工作,随后安排参与简单案件协审,逐步过渡到复杂案件审理,年内每个审理小组至少审结8个案件。同时,该区每季度组织开展“审理大家谈”活动,让参审干部在讨论中提升能力。
全员审理不是简单的“人多力量大”,而是通过标准化流程确保质量。该区还建立“初审+复审+集体审议”三级把关制度,配套出台《全员审理操作手册》,细化证据指引、疑难问题解答、涉案财物处置、条规引用、定性量纪等6类审理质量指导手册,不断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今年以来,通过全员审理机制审理案件71件,“乡案”“组案”审结时间分别缩短7天、5天。
“全员审理既能解决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更能打造人人会监督、个个懂程序的复合型队伍。”纳溪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深化“全员审理”机制,以末端促前端,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思维和案件质量共同责任意识,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可持续成长、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徐小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