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滇协作 云南籍车辆违规运营在泸被查

发布时间:2025-07-22 07:47:14来源:川江都市报

7月21日,记者从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近日,在川滇两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紧密协作下,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功查处一起云南籍车辆非法营运案件,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非法营运车辆被查获

事情发生在7月7日10时,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值班人员接报,有云南籍车辆涉嫌非法营运,车牌号为云AB5xxx。接到报告后,支队迅速行动,协同公安、高速执法共30余人,在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江阳区高速公路收费站设卡拦截。

13时51分,执法人员在厦蓉高速方山收费站出站口,查获非法运营的云AB5xxx车辆。该车被查时,驾驶员企图强行冲关逃避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与此同时,驻守在龙马潭区、纳溪区布控点的执法人员接到支援指令,第一时间驱车赶赴现场增援。在多区域执法力量的协同配合下,成功将该冲关车辆截停控制。

经调查,该车核定载座9人,车上载有3名乘客,从云南省昆明城区出发,准备前往江阳区方山镇、江阳区酒城乐园、泸县太伏镇等地。

调查发现,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但车辆所有人云南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车辆营运状态均已注销,且当事人黄某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其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自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牵头组织召开川滇两省(市)交通执法协作推进会议以来,两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围绕行政执法主责主业进行深度合作。

通过搭建泸州、昆明两地联络交流平台,签订执法协作协议,明确4项协作内容,建立5项协作制度,实现资源互补;全面推行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形成36项违法行为适用情形,避免“同案不同罚”;联动地方及高速交通、公安执法部门,借助信息化筛查和大数据分析手段,针对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跨区域执法行动,是川滇交通执法协作的生动实践。不仅彰显了两地打击非法营运的坚定决心,也为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支撑。接下来,两地将持续深化协作,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净化区域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记者 曾刚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