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泸州|叙永县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发布时间:2025-07-21 07:21:13来源:泸州日报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修改内容,将法律中概括性规定予以具体化,完善了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履职要求等制度规范。”

“《条例》集中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有效保障各级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修改后的《监察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近日,叙永县纪委监委审理法规室的干部在小组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后,开展学习研讨,发言十分踊跃。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后,叙永县纪委监委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建立领导领学、干部深学机制,将集中学、小组学、个人学相结合,线上学、线下学相融合,系统性、分层次推进学习,确保全体监察干部深刻理解、精准执行。

叙永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率先集体学习、开展研讨,以上率下引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习。针对广大监察干部开设“廉响永宁”学堂,集中组织系统学习,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机关各室(部)、中心和各派出监察组织开展小组学习,并进行学习研讨。截至目前,领导集中学习2次“,廉响永宁”学堂集中学习1次,室(部)、中心组织小组学习15次,监察干部自学326人次。同时,线上与线下融合学,全员订阅学习资料开展好线下学习的同时,还组织县委机关监察干部50人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的线上集中培训学习。

此外,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落实分层分类的学习要求。审理法规室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指导全系统干部学习;审查调查一线干部精准学习、掌握核心要点,精准监督执法;综合室(部)干部全员参与学习,掌握内容要点。

“学习永无止境,学习的目的重在成果转化。全县监察系统将运用学习成果精准监督执法,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叙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入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推动全县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杜联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