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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11 07:12:06来源:泸州日报
7月10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闻通气会在市检察院召开,通报了近三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202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946件,办理收监执行审查案件115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53件。
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主要包括对刑罚交付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和相关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为开展好这项工作,市检察机关建立“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动态跟踪”工作模式,对收监、出所、入矫、解矫等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检察。驻所检察室确保派驻人员每月在岗不少于12个工作日,实现每个工作日都有检察人员在岗履职;社区矫正现场检察每月不少于2天,全年实现对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全覆盖检察。202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查4次,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强制医疗所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9次;同时,紧盯关键环节,在节假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年对每个看守所均开展定期和随机安全防范检察30余次。
我市检察机关持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问卷调查、谈话询问、资料审查等方式多渠道发现线索,多角度开展监督。2023年以来,参与省检察院组织看守所巡回检察3次,对全市五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共计9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覆盖7个县(区)12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强化科技支撑方面,我市检察机关创新打造强制医疗案件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比对强制医疗案件决定、交付、执行、解除等基础信息,对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是否依法送交法定强制医疗机构收治、监管等进行多点位监督。该模型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二等奖。
在基础建设与制度建设方面,我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工作的意见》,目前5个驻所检察室均达到规范化标准。同时,我市检察机关与民盟泸州市委会、市司法局会签《“黄丝带·同心帮教”合作共建协议》,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帮教,提升特殊人群回归社会能力,共建协议签订以来,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同比下降50%;在社区矫正机构探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与市司法局会签《社区矫正监督与协作办法》,接通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打破数据壁垒,确保监督工作更加精准有效。此外,在人才支撑方面,2024年我市4名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人才库。
参加当日新闻通气会的除了省市新闻媒体外,还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市人民监督员等。
记者 李荣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