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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2 06:53:34来源:泸州日报
5月20日,纳溪区永宁街道司法所、宣传文化站、社会治理办、派出所等联合开展“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真实案例解读法律条文,以贴近生活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聚焦网络侵权、宠物伤人纠纷等热点,为居民送上“法治大餐”,提升居民法治素养。
活动现场,四川省最美“法律明白人”黄烈梅结合近期社会热点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强调“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居民在网络上的一言一行都需承担法律责任。”黄烈梅在法治讲座上说道。谈及宠物伤人问题时,黄烈梅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款既约束养宠行为,也为受害者维权提供明确依据。”
活动中,居民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以前总觉得法律离生活很远,今天听完才知道,遛狗不拴绳、在网络上随意评论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较场坝社区金桂苑小区居民孙丽蓉感慨地说。
此次普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以例警人”的方式,有效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了居民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营造了社区法治氛围。永宁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推动法律知识深入人心,为构建和谐社区筑牢法治根基。
周超华 戴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