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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9 07:18:30来源:泸州日报
近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中心公布了泸州市参与“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的开发企业、项目、房源情况(第七批),共有12个项目的913套房源参与活动。
本批次参与“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的房源分别是:金科美院项目11套房源、金信·云尚公馆项目4套房源、鑫洋·鑫天宸项目2套房源、森腾·峰景东苑项目2套房源、阳光国际城项目1套房源、恒创顶耀项目570套房源、蓝城御景项目13套房源、泸州空天专家社区(航发·翰林郡)项目92套房源、天瑞御城项目20套房源、阳光·状元府项目128套房源、江屿城项目29套房源、鸿运大厦项目41套房源。
自2024年9月10日起,我市施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是其中一项重要措施。该项活动明确规定,购房人(自然人)在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购买参与奖补企业提供的在活动名单之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一手车位(车库)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单套房源、单个车位(车库)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补助600元/平方米,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户籍在泸州市的家庭,按建筑面积补助800元/平方米,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给予1万元/个补助。购房人在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范围内(包括中心半岛、城北组团、城西组团、城南组团、高坝组团、沙茜组团、纳溪组团、泰安—黄舣组团、安宁—石洞组团)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按所缴纳契税的50%发放消费券。
记者 李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