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力援“她”所需 用心守护“她”权益

发布时间:2025-03-17 22:53:59来源:泸州日报

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承载着群众的诉求和期盼。近日,受援妇女何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写着“法律援助为民解忧尽心尽责律师典型”字样的锦旗,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她追回拖欠多年的经济补偿金。

2011年,何某进入重庆某公司泸州分公司从事办公室工作。2020年,分公司与何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何某补助3万元,承诺某工程款收到后支付,但直至2024年年底,何某仍未收到经济补偿金,并得知分公司已注销。因无法联系分公司负责人,何某于2024年12月28日,向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因何某诉求有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安排了一名擅长劳动争议的援助律师。援助律师迅速调取了被注销分公司的工商资料,提出以分公司注销之日为仲裁时效起算之日。在何某的仲裁申请被驳回后,援助律师随即代理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反复与重庆某公司沟通。近日,重庆某公司与何某达成和解协议,支付何某经济补偿金3万元。

这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用心用情守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法律援助是一项保障困难群众、残疾人等平等地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制度,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24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妇女及未成年人案件1200余件,为妇女儿童撑起了法治“保护伞”。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对人身权利的践踏。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把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她们筑起一道法律“防护墙”。

王某与丈夫田某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2023年某日,田某酒后回家,因家中物品损坏等琐事与王某发生争吵,王某害怕被打向屋外跑去,田某拿上铁质錾子追上王某后,将其按在地上用手中铁质錾子击打王某头部、腿部,儿子回家发现后将两人拉开并报警。经鉴定,王某所受的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决意离婚,向龙马潭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田某对王某实施暴力。田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法有尺度,亦有温度。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还将司法救助作为传递司法温情、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发现”,优化救助流程,实现“快速受理”与“高效办结”。

叙永县受援妇女郑某遭受性侵后怀孕生子,身体和心理受到巨大伤害,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手,代理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索子女抚养费。法院判处男方刑罚并赔偿郑某8000余元,每月承担孩子抚养费800元至孩子成年。由于男方在监狱服刑,无法履行抚养义务,郑某父母在家务农还要帮助照料孩子,家庭生活条件较差,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协助郑某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为帮助受援妇女儿童走出生活困境,叙永县司法局坚持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积极救助无执行能力的困难受援人,2022年以来,累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7万元,惠及14个困难家庭。

廖兴建 记者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