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法院:长江边上法槌响 打击非法捕捞利益链

发布时间:2025-03-03 07:13:53来源:泸州日报

2月28日上午,一记法槌在合江县城长江边的滨江生态广场敲响,合江县法院在此公开巡回审判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直观地展示了司法机关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的决心。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到庭……”上午9:30,庭审正式开始,合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王某某、陈某甲以非法捕捞为业,多次在合江县神臂城镇长江河道内使用三重及以上刺网进行非法捕捞,而后将捕获的水产品交由王某某销售给他人。截至案发时,二人共计获利8万余元。被告人朱某某、陈某乙、周某某明知系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而多次向王某某购买。5人形成捕购销利益链条,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随后,庭审现场有序展开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

“法官,因为我的无知,做了违法的事情,我一定吸取教训。”庭审中,王某某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知罪悔罪,他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争取重新做一个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的人。

经过2小时审理,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陈某甲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拘役五个月;被告人陈某乙、朱某某、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当天,重庆市江津区法院、贵州省赤水市法院干警代表,合江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水产品经销商及300余名当地群众参与旁听。参与旁听的合江县少岷中学学生郭媛媛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她深刻意识到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性,也意识到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自己将做一名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好公民。

合江县法院行政(环资)庭庭长赵益平表示,希望此次长江边的以案释法,既能给当事人以教育,也能提高旁听群众的环保意识,让大家共同参与到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的行动中来。

审判结束后,合江县、江津区、赤水市三地法院举行了长江上游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交流会,探讨加强司法协作、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问题。

记者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