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民心 温暖人心|纳溪区:用好典型案例 精准施教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5-02-11 07:11:28来源:泸州日报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站在这个地方,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深感愧疚、无比后悔……”日前,纳溪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项目统筹股原副股长丁某某站在庭审被告席上,认罪认罚、深刻忏悔。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秩序井然,还原了被告人丁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承揽、工程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清晰再现了其如何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走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

针对该案特点,庭审当天,纳溪区纪委监委按照同级同类精准施教原则,组织全区农业系统部分领导干部以及住建、交通等单位关键岗位股级干部30余人到现场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让“身边人”通过“案中人”的惨痛教训接受零距离警示教育。

“看到曾经的同事坐在被告席,我的内心触动很大,同时也警醒自己要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切莫成为‘案中人’。”走出庭审现场,一名参与旁听的区农业农村局中层干部感慨道。

纳溪区纪委监委坚持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相结合,最大限度挖掘、转化、利用典型案件资源,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同级同类干部到法院现场旁听庭审是纳溪区纪委监委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有效举措之一。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案件资源是最重要的警示教育素材。”据纳溪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避免“隔靴搔痒”式的浅表说教,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用好案例资源作为警示“教科书”精准施教,将警示教育贯穿立案审查、案后剖析、以案促改各环节,在办案中注重收集留存相关影像文书等“第一手”素材,及时剖析案情、撰写报告、提出警示教育建议。案件查办后,该区纪委监委结合案情,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岗位特点,组织党员干部通过现场旁听庭审、参与廉溪·清风大讲堂等方式“照单点菜”,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和生活,实现警示教育精准滴灌的目的。

同时,纳溪区纪委监委抓住处分宣布时机,趁热打铁开展警示教育,第一时间到案发单位面对面宣布处分决定、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紧扣典型案例的特点、新鲜度、时效性,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2024年以来,该区共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4次、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场,接受警示教育700余人次,引导主动说清问题58人、主动投案4人。

“案例是最好的活教材,精准施教才能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坚持因案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不断创新警示教育的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着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警示教育网络,更好地释放治本效应。

胡媛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