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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07:04:05来源:泸州日报
“都怪我纪法意识淡薄,原以为可以抵扣的,没想到……哎!”日前,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合江县凤鸣镇黄金湾村6组原村民小组长董某某不停地叹息。
去年以来,合江县聚焦村干部管理使用“三资”、村集体权力运行、村级财务制度执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39名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走进21个镇(街道)了解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
凤鸣镇纪委副书记张楷查看黄金湾村村组集体财务资料时,6组集体资金移交清单上“拒不上交990元村民小组集体资金”字样引起了他的注意。6组的集体资金没移交村上统一管理?前村民小组长还拒不上交?
带着疑问,张楷找到黄金湾村分管财务、资产工作的村委会副主任杨某某了解情况。“历来各村民小组的资金都是他们自己保管,也没入账,这样开支相对来说比较方便。”“我知道董某某没移交集体资金,听说是小组之前欠他的。”杨某某的回答让张楷大吃一惊。
“集体资金是村集体来之不易的‘家底’,一分一毫都不能含糊。”凤鸣镇纪委经研判,决定将发现的问题纳入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经了解,凤鸣镇2020年在全镇实行“组财村管”,但黄金湾村各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却一直由社长自行保管、开支。而现黄金湾村6组由原来的15组、16组、17组和18组合并而成,6组原村民小组长董某某辞职卸任时,将原15组、17组和18组的剩余资金均移交了新村民小组长,但原16组剩余的990元现金却被董某某“截留”了下来。
“十多年前修黄金湾村原16组公路,村民小组欠我2000元,所以这990元我就没移交了。”董某某说。
“你未移交的990元村民小组集体资金有无相关依据?”
“我自己写了个收条,交给村监委主任看了。”董某某辩解道,“但他没有认可。”
经过多方走访,凤鸣镇纪委终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来,2010年黄金湾村16组原村民小组长组织群众自筹资金修建新瓦房至模山花的公路,根据群众大会商议,每名群众需筹资筹劳1000元。董某某户3人,共筹资了600元,自诩筹劳了1400余元。后村民小组因筹资不足,原定于修至董某某家附近的公路未建成,董某某自此心生不满,一直想将筹资酬劳的2000余元退回。
当董某某辞去村民小组长职务时,未经大会通过,也未报黄金湾村“两委”同意,私自扣留原16组剩余资金。之后,黄金湾村党支部书记和监委主任多次催交,董某某仍拒绝返还。2024年6月,董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某某因未认真履行村级财务管理职责受到警告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合江县建立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项目建设、问题线索、案件查办“6本台账”,在镇、村两级“双自查”基础上,梳理汇总2020年以来全县村集体“三资”相关基础信息万余条,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2个,推动解决问题71个,受理问题线索1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规范村集体“三资”制度机制7个。
罗学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