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12-23 17:55:35来源:泸州新闻网

“沉甸甸的现金拿在手里,心里的石头才算落地。”近日,申请执行人潘某等人从泸县法院执行干警手里接过现金15万余元,不禁感慨万千。

2023年12月28日晚,刘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罗某驾驶的无牌照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罗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罗某的继承人就赔偿纠纷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刘某应当支付申请人潘某等人损失17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银行账户、网络资金账户等采取了冻结措施。然而刘某对此无动于衷,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承办法官王琴多次电话联系刘某,苦口婆心地劝诫:“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不仅仅影响到你,还会对你子女未来求学、工作产生严重的影响,希望你考虑清楚后果。”

在案件办理的全程,王琴与执行员刘华松都坚持采用执行工作与思想工作双管齐下、刚柔并济的方法,坚持不懈地在双方之间沟通协调。很快刘某便主动联系王琴,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履行。经反复磋商、逐步缩小诉求差距,最终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在达成协议的第二天,刘某通过向亲属筹措借款,提前筹集到15万元,在王琴的见证下向潘某支付全部现金款项,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魏颖 张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