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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3 07:05:47来源:泸州日报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连日来,我市法院、司法系统积极行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对家庭暴力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我市广大家庭成员的反家庭暴力意识,共同筑牢家庭和谐、社会稳定防线。
川渝毗邻地区携手
向家暴说“不”
11月21日,泸县司法局百和司法所联合百和镇妇联、社事社治办与交界的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大牌坊村共同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
“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大家要尊重妇女,做到相互关心、远离家暴。”活动期间,工作人员向两地村民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并结合身边实际案例,深入解析家庭暴力的严重危害,讲解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如何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行为,让村民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引导妇女等弱势群体在遭遇家庭暴力后,正确使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并号召广大妇女积极做反对家庭暴力的践行者和宣传者,树立正确健康的家庭观念。
“我们将提高‘法治共宣平台’利用率,以百和镇挂牌的川渝两地边界妇女儿童维权保护工作站为基点,多渠道、常态化地在川渝毗邻地区开展两地妇女儿童维权保护工作,唱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妇女儿童法治共宣、权益共护新品牌。”百和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志愿服务队进社区
以法为盾守护幸福
11月25日,龙马潭区法院“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走进莲花池街道春雨社区,开展反对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普法宣传服务站,以法治“摆摊”的形式,面对面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
“遭遇家暴时,不要忍气吞声,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志愿者向前来咨询的居民发放“反对家暴·守护爱”普法宣传手册,并详细介绍了什么是家暴、哪些行为属于家暴、遇到家暴后如何处理、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现场气氛热烈,有的居民在阅读了宣传手册后咨询:“原来不是只有离婚才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是不是只要我有证据就可以直接去找法院申请?法院会处理吗?”“起诉离婚不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前提,只要发生家暴行为且有相关证据材料就可以来法院申请保护令。法院一定会依法受理,并守护好大家的人身安全。”志愿者为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居民给出了专业解答。
巾帼志愿者集中普法
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11月24日,“泸法麒麟”志愿服务队纳溪分队携手纳溪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妇联、团委到天仙镇开展集中普法。巾帼志愿者通过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妇女们讲解了遇到家庭暴力时应该如何应对,包括及时报警、保留证据、寻求帮助等措施,引导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勇敢说“不”,并强调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问题,更是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同时倡导居民反对家庭暴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