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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3 07:05:10来源:泸州日报
11月25日,合江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紧急执行电话,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称自己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踪迹,请求立即出警。
合江县法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近400公里,当天下午4点到达线索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并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某进行释法明理,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做工作,告知按期履行债务是其应尽义务,并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坐下来好好商量。
据了解,该案申请执行金额为45万元,执行至今,被执行人尚欠26万余元。被执行人王某某表示自己生病做手术,花费大笔医疗费,目前暂无收入来源,但会积极联系家人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某当场履行5万元执行款,约定在12月15日前归还10万元,剩余金额11万元于明年1月28日前付清。如果未能按期履行任一期还款义务,被执行人王某某表示将主动到法院接受强制执行,包括罚款、拘留等措施。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合江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各类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刚柔并济的工作作风,在强化强制执行措施运用的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坚持法情双管齐下,在法理与情理的博弈中找到二者的最佳平衡点,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单 记者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