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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1 07:04:45来源:泸州日报
日前,纳溪区法院联合大渡口镇政府,将巡回审判庭“搬”到了象鼻村茶场,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因吸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刑事案件。该镇象鼻村、太和村、鹿羊村的村民代表以及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今年3月,被告人何某某在纳溪区某地砍竹子时抽烟,不慎将未熄灭的烟头掉落至竹叶上引发山林火灾。何某某及时报警并参与救火,最后在消防员、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山火于2小时后扑灭。经鉴定,此次山林火灾过火面积为2.2939公顷,其中竹林地2.12公顷、耕地0.17公顷。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某构成失火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综合被告人何某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何某某以补种复绿方式修复生态。
“大渡口镇和丰片岩区的森林覆盖率达80%,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村民们旁听庭审,有助于大家掌握法律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象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昌芬在庭审结束后说。村民们聆听后表示,通过旁听进一步了解了法律在守护公共财产、集体利益上的权威,对自己以后生活有指导意义。
在巡回审判结束后,纳溪区法院大渡口法庭还联合宜宾市江安县法院夕佳山法庭,就地开展联合法治宣讲,宣讲结合何某失火罪一案,为旁听的村民们专题讲述了农村日常生活中森林伐木+法律、野味捕杀+法律、节能环保+法律等普法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讲解,让村民们了解了环保知识,鼓励更多村民参与到支持乡村公益环保事业发展的队伍中。
“纳溪区和江安县跨区域人民法庭结对组合、资源共享、普法协同,共同为边界环境资源犯罪敲响了警钟,共同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共同守护好这一江流域青山绿水。”大渡口法庭庭长易正平表示。
钟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