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以随机“倒查” 监督推动群众身边实事见效

发布时间:2024-10-08 07:19:00来源:川江都市报

“大姐,打扰两分钟,你这个电动自行车有限速没哦?”

“你这个电池改装过没呢?超过48伏,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你知道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办成办好15件具体实事的有关要求,近期,纪委监委驻县经济信息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孔维刚以随机“倒查”抽问的方式,监督了解县市场监管局落实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进展。

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工作是泸县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其中一项。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市场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泸县根据泸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出台了《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力解决影响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限速设计是否落实,电池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职能部门都对应开展了不少工作,但是,实际成效如何?覆盖广度达到没有?都还需要通过我们的监督来了解和验证,所以我采用了‘倒查’提问的方式,来评估整治行动的效果。”泸县纪委监委驻县经济信息科技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孔维刚介绍,在系统工作的推动下,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5起,罚没金额共计13.31万元,扣押问题电动自行车94辆,避免相关问题电动自行车流向市场,预防问题电动自行车带给群众安全隐患。

此外,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不高问题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相关整治,都是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推动的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为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县级职能部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15件具体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通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沟通相关专项整治及具体民生实事工作开展情况。

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级职能部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15件具体民生实事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共查处相关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立案查处16人。

下一步,泸县纪委监委将保持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下更大力气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集中整治工作带来的变化和成效。

易国英